本招标项目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09]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起点为临海市上盘镇白沙村附近,与现有的东海大道相平交,起点桩号K0+000,总体走向西东向,经白沙、麂晴山、大竹山至路线终点头门岛,与头门岛港区施工陆岛码头相接,终点桩号K15+608.341,路线全长约15.608km。其中起点至麂晴山段(桩号:K0+000~K3+355)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0km/h。麂晴山至终点段(桩号:K3+355~K15+608):约12.253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12m,设计速度80km/h。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其余桥涵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2.2 主要结构形式:/;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所辖施工标段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合格之日为止。由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制定竣工质量评定计划;
2.4 招标范围:桩号K0+000~K15+608.341,路线全长约15.608km。竣工质量评定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工程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交[2013]22号)文件执行;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检测标段,即第JC-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同时在有效期内;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4)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A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87658332@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4月27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4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7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移送相关部门按串标嫌疑予以立案查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临海市上盘镇北洋工业园北洋九路
邮 编:317015
联系人:方军
电 话:0576-85171030
传 真:0576-851710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苏循华
电 话:0571-87353857、18868706566
传 真:0571-87353855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