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给排水与消防设备采购标
招标编号:CDDT1-3Q-JD-2016-017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3〕10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1.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
(〔2011〕441号);
2.5《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中铁城投物设〔2015〕87号);
2.6《集中采购物资设备招标管理办法》(中铁城投物设〔2015〕86号);
2.7 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成都市
3.2 计划供货期:2016年 6月1日— 2017年 12月1日(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6个月)。
3.3 项目概况: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包括北段、支线段、南段、博览城四部分,正线全长18.692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4座,其中换乘站8座。1号线三期工程在香山站西侧新建主变电所一座,同时对皂角树车辆段进行改造。
1号线三期工程中,南段分为四河站(不含)~佘家埂站(以下简称“四~佘段”),及佘家埂站(不含)~天府新站(以下简称“佘~天段”)。因佘~天段线位规划条件正在落实,故安排北段、支线段以及四~佘段为三期首期工程计划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佘~天段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底与首期工程同步开通。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线路总长为12.564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9座,香山主变电所及既有皂角树车辆段改造工程均纳入首期工程。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所有站点及博览城项目的潜水排污泵、生活给水、消防给水设备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提及的许可证、认证都应在有效期内。
4.2 投标人要具有成套给排水与消防设备的设计和供货能力。
4.3 近五年内(2011年-投标截止日),各项设备均至少有2条(含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业绩,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4.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良好的银行信用证明,近3年内(2013-2015年)财务状态未连续3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5消防供水设备必须取得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中心的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四川省消防局、技术监督局有关具体规定的要求且通过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测;变频供水设备具有卫生许可证。
4.6生产设备控制柜的厂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并有相应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并通过3C认证。如非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人应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委托制造协议,并对该设备负完全的责任。
4.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没有处于四川省及中国中铁投标禁入期内。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不能独立生产全部招标设备,该部分设备允许外协,但外协厂家资质应满足上述3.1、3.2、3.4、3.5、3.7、3.8的要求。外协设备投标总报价不应超过投标总价的20%。其中超声波液位器、浮球阀、数字液位仪、轴承、控制柜及相关元器件不计入外协设备报价。但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含外协的设备)负完全的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成都市蓉城支行,账号:2281 4101 0400 20432),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6 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6 年04 月15 日至 2016 年 04月19日 ,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30时,在 成都市青羊区西月城街118号中铁物贸成都分公司606办公室 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5 月13 日10时00分 ,地点为 成都市西月城街118号中铁成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六角楼2楼 。
6.2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并提供电子文档两份(U盘单独包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报价需同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若未按时上传,作废标处理。
6.4 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6.5 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在电商平台上完成澄清答疑,或者以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后,于 2016 年 04 月 24 日 17:00 前将扫描件及WORD文档传至招标邮箱ztctjdb@163.com,过时招标人将不受理。(线上及线下答疑时间限制相同)
6.6 澄清:对于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于 2016 年 04 月 27 日 17:00 前以邮件方式或电商平台方式予以澄清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
招标承办人: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月城街118号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高女士(资料) 谭工 (商务、技术)
电 话:028-65109369 028-65161068
招标承办人:蒋先生028-65109345
传 真:028-65109369
电子邮件:ztctjdb@163.com
网 址:www.crecgwm.com
时 间:2016 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