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县喻大公路、石云公路等七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6]66号、宁发改投[2016]43号等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宁乡县喻大公路、石云公路等七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县喻大公路、石云公路等七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宁乡县喻家坳乡、大成桥镇等乡镇。
3、建设规模:28450米公路提质改造。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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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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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宽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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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砼路面(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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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缝或找平层(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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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稳基层(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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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13面层(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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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20面层(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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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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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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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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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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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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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cm厚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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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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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m厚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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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洞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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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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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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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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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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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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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厚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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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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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大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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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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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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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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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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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cm厚2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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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厚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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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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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云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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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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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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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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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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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cm厚4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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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厚4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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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4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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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石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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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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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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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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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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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cm厚4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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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厚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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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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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双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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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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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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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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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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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层18cm厚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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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厚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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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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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营集镇公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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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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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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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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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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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cm厚12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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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厚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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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厚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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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排水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湖南省内办理了驻湘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证;
2、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在上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2013年和2014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2012-2014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任项目总工及项目总工备选人须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及施工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7、省外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项目总工备选人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
8、财务能力和信誉情况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2016年3月15日(北京时间)起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乡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8-026801040005507
注:(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计利息。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项目总工(持本人身份证)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递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交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并提交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标办法
按湘交基建〔2013〕30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4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