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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16     浏览:203    评论:0    
核心提示:招标条件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
 招标条件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2011】125号文)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跟踪审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2.1 项目概况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起点位于申嘉湖高速公路与杭宁高速公路相交的鹿山枢纽,接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段终点,起点桩号K100+987.201,路线往西穿过湖州市经济开发区,下穿过宁杭高铁及宣杭铁路,路线往西南继续延伸,之后进入长兴县境内,路线继续往西,经平桥水库南侧折向西南设隧道穿过城山,经长兴茶场沿和平镇开发区南侧边缘的山腰布线,设隧道穿过鸡龙山进入安吉境内。路线出隧道后经涨子坞下穿1000kv特高压,路线向西南沿泗洲山脚布设,跨S306省道(11省道)后设隧道穿元宝山,再经柴潭埠、桃花山后,往西跨越西苕溪、04省道、灵峰北路和杭长高速,设安城枢纽与杭长高速相接,继续往西经安城水电站、汤村、万村、枫树塘、莫家上后跨越赋石渠,之后经白杨庄进入安吉孝源街道,跨规划高铁快速通道后设孝源互通与康山大道相接,终点桩号K149+550。
  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高速公路标准,其中起点鹿山枢纽至妙西互通段设计速度为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妙西互通至安城枢纽段设计速度为12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m;安城枢纽至孝源互通段设计速度为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投资规模:本项目批复的概算额为763561.52万元,建安投资为439887.01万元(以上建设规模、投资额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不作为确定最终审计费金额的依据)。
  2.2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2.2.1 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
  2.2.2 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
  2.2.3 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
  2.2.4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3 服务期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本合同履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决算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决算批复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2011]125号文)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2 项目工作组人员由项目工程总负责人、项目财务总负责人、其他人员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3.2.1 项目工程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2 项目财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2.3 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不含项目工程总负责人、项目财务总负责人),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3.3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3.4 投标人在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作为监管主体,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跟踪审计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15日至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7室,联系电话:0571-87825213)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9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杭州红星文化大厦4楼出将厅(杭州市建国南路28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开标、唱标
  6.1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报价费率、项目工程总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姓名。
  6.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并报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对开标记录无异议的,应当场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招标人: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祝华
  电  话:0572-2533175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毛刘锋、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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