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TQJ2016-1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中铁七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苏州III-TS-11标、西安地铁四号线17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苏州III-TS-11标
苏州III-TS-11标包括2站2区间,分别为北港路站、群星二路站、北港路站~群星二路站区间、群星二路站~东兴路站区间。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DK23+996.083、设计终点里程为右DK24+197.683。车站主体结构外包长度为201.6m,标准段结构宽19.7m,基坑深17.9m,覆土厚度3.7m。采用局部盖挖法施工。车站附属结构共有2组风亭,4个出入口。车站西端为盾构调头井,车站东段为盾构始发井。
2.1.2西安地铁四号线17标
西安地铁四号线17标共包含3个盾构区间及1个盾构吊出井(兼联络通道),即凤城九路站~凤城十二路站区间、凤城十二路站~尚新站区间、尚新路站~尚北区间吊出井(含)区间。合同总价为2.58亿元,合同工期27个月(按照计划2014年3月1日开工至2016年1月18日竣工)。区间隧道施工均为盾构法,采用2台盾构机均由凤城九路站北端头下井始发(左线盾构先始发,右线盾构后始发),由南向北掘进至凤城十二路站盾构过站,继续掘进至尚新路站盾构过站,最后掘进至尚北区间盾构吊出井解体吊出,区间隧道均采用外径6m的管片。吊出井为明挖顺作法,区间联络通道为矿山法。
2.1.3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988000)
4.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16年 03月 22日10: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汇款单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件(404049800@qq.com),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物资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全 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 6100 1730 0120 5251 2640
开 户 行:建行西安兴庆路支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04月07 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请各投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版投标文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同时线上开标。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日
联系电话:02986366653
8.1.1招标项目1:苏州III-TS-1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苏州吴中区北港路苏州古玩城
邮 编:215100
联 系 人1:王强
电 话:18662478227
8.1.2招标项目2:西安地铁四号线17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尚新路交叉十字中铁七局
邮 编:710043
联 系 人:朱志祎
电 话:18628597299
8.2招标机构: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
邮 编:450016
联 系 人:王明辉
电 话:0371-61772017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