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州至平潭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339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项目物资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线路起自福州站,经鼓山、福州南站、长乐、松下,以桥梁跨越海坛海峡人屿岛、小练岛、大练岛至平潭岛, 线路长度约88.5公里,其中新建长度85.2公里,利用沿海铁路联络线3.3公里。全线设福州、福州南、长乐、长乐东、松下、平潭共6座车站,其中福州、福州南为既有站,其余为新设站。建设工期5.5年。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的FPZQ-4标段,起讫里程为DK70+564—DK88+099,线路途径平潭县大练乡、苏澳镇、平原镇、中楼乡,正线全长17.535km,其中公铁合建长度5.287km。位于福建省平潭县境内。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312万m3,特大桥4座7428m,大桥3座1345m,公路互通2处,中小桥涵24座,双线铁路隧道1座1861m,铁路车站1座,工程总投资36.9亿元。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2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试验区翠园北路海滨中学科技楼二楼持投标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汇款单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印章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现金)。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人账号(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4月7日 8时30分至 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试验区翠园北路海滨中学科技楼二楼,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州市平潭县翠园北路海滨中学科技楼二楼
邮 编:350400
联系人:金铁剑 张华明
电 话:15620908699 15177682511
传 真:0591-86168860
电子邮件:jintiejian@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账 号:1402 0901 3960 1002 985
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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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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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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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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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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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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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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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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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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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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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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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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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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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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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粉煤灰生产原电厂或原电厂总承包经销商对每个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粉煤灰品牌生产厂须具有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及以上,生产粉煤灰的火电厂原厂生产设备装机容量具备2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省、部级(含)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
6)其他要求:授权代理商投标的粉煤灰生产厂不得直接参与投标。代理商在同一包件内不能同时代理多个品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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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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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