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s0160004-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专业项目 |
工程名称 |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施工现场监控系统招标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筹建处 | ||
工程地点 | 石家庄市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为太行特长隧道施工现场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使用期的维护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监控系统工程(公路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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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联系人 | 王岩 | 联系方式 | 69052062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3-15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3-19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3-1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3-19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3-15至2016-3-19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内容 |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施工现场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40009018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公〔2014〕1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1】90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隧道施工现场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行特长隧道,左线桩号为ZK7+175~ZK12+090,全长4915米;右线桩号为K7+215~K12+110,全长4895米。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其中NRC-7标,起止桩号 K9+820-K12+110太行特长隧道出口段; NRC-8标, 起止桩号K7+038.646-K9+820太行特长隧道入口段。 2.2计划工期(服务周期):监控系统预计于2016年内4月开始建设,安装期2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使用期至太行特长隧道土建工程交工结束日止。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内容为太行特长隧道施工现场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使用期的维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监控摄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无线网桥、固定IP专线、UPS不间断电源、以太网交换机、人员考勤及定位服务器等硬件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 15 日至2016年3月 19 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4月6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筹建处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三环路399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8092918 传 真:0311-68020228 联系人:王向荣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王岩、蒋旭洁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或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1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曾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监控系统)的施工项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2015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3年(2013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含监控系统)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3年(2013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含监控系统)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