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6年鄞州区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鄞交工程[2016]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8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100%
招标范围:2016年鄞州区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实效期限为自2016年鄞州区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目标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工期要求:以单项工程订立的监理合同服务期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其它要求:
(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89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740960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89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7409606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318-1号2楼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318-1号2楼
联系人:何意琳
电话:0574-87354061
附件:招标文件
电话:0574-87354061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