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区新华乡石钟村双发垭口至泡木林路面硬化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5〕6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市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起于新华乡石钟村双发垭口,止于泡木林,全长2.32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宽度4.5米;每公里结合地形设置错车道3-5处,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10米;每公里设置涵洞不少于3道,管径不小于60厘米;20厘米厚C30砼路面;挡墙砌筑、边沟设置等,总投资约105 万元。具体见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2.3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登录“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5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
地 址:黔江区新华乡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1665389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九街高层B座27-9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778315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