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集·梅湖明珠小区园林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设招[2016]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集·梅湖明珠小区工程项目已由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核准“天集·梅湖明珠”住宅小区项目的批复》(南发改工交字[2012]15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昌铁路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林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位于墨山立交桥西侧,原为南昌铁路局南货场。其东侧为南莲路,西侧、南侧为既有铁路线,北侧为南昌铁路局车务段办公房。 2.2项目概况:地块面积11万平方米(165亩), 总园林景观面积(绿地面积)约3.93万平方米。 2.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4 招标范围:天集·梅湖明珠小区整体招标(方案、施工图分期设计、报批),主要包括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路(景观)灯、景观小品、道路、小区主次大门、围墙、挡土墙、景观绿化的供水供电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投资概算、工程预算。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3主持设计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指 2013年 01 月 01 日至2016年3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用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绿化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但不含文字说明材料。 3.6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3.7要求投标人(包括法人单位、主持设计人或项目负责人)在2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8招标人不提供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4日,每日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下午13时00分至2016年4月1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铁路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毛瑜涛 电 话:0791-87028993 招标代理人: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亮亮 熊伟强 电 话:0791-87033682 15979054309 2016年3月8日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一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