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大连长兴岛普通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名称)已经大连市交通局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投资、燃油税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标内容为2016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辖范围内普通公路及农村公路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的招标代理服务。总投资额:约4270万元,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开标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点变更至管委会大楼西侧原规划展示馆南楼)。
3、开、竣工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1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交通工程专业资质资格,具有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公路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
3)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业绩各一项。
注:业绩应附:中标公示及可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代理合同等相关资料。不可查询则不算业绩,若造假则按废标处理。
4)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注: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应附:中标公示及可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人名的代理合同等相关资料。代理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人名以及不可查询则不算业绩,若造假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方兵
联系电话:0411-85282166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
联 系 人:李洁
联系电话:0411-82706557
传真:0411-82717059
邮编:116001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