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EBW2016-024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项目法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系统设备10401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后工程杂散电流埋入式端子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资金来源: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铁重庆地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工程线路长度33.4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27.04km,高架线长度为6.38km。本段工程共涉及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环线重庆北站纳入十号线BT工程范围,该站沿环线方向长234m,为15m岛式站台车站,西端下穿既有三号线,其余区段位于龙头寺火车站南广场既有地下广场下方。十号线全线设朱家湾车辆段一座,位于环山公园至长河区间东侧,规划用地47.88公顷;设王家庄停车场一座,位于规划会展大道北侧,规划用地25.94公顷。朱家湾车辆段和王家庄停车场均在本工程内一并建设。建新东路-王家庄工程新建1座主变电所和一座二级电源开闭所。新建主变电所为大寺坝变电所,二级电源开闭所为重庆北站二级电源开闭所(引自环线所建的周家院子变电所)。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与轨道交通四、五、九、环线合用,集中运营调度。
2.3 计划工期:
计划供货工期:2016年4月~2017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杂散电流埋入式端子)采购及伴随服务、安装督导等。
本次招标设备总量预估:杂散电流埋入式端子33850套。
2.5 工程线路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十号线线路总平面图
2.6 招标依据
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6.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6.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6.4 《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2.6.5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2.6.6 国家和重庆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6.7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BT融资建设总承包合同》;
2.6.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2011〕441号);
2.6.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中铁股份物〔2008〕218号);
2.6.10 《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26号);
2.6.11 《股份公司直管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规程》(股份公司物采中心〔2013〕024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如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只能是唯一代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或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或有不良记录的。
(3)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见“附表2: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览表”。
3.5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4.3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6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522438241@qq.com。
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购买招标文件(拟投包件)将所需现金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帐户内(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0101014170029205),并确保汇款到账。汇款回单上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拟投包件号、汇款金额,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潜在投标人将银行汇款回单扫描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设备包件划分一览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银桥路9号中铁电气化大厦二楼多功能厅。
5.2 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投标物资设备供货业绩原件,以便招标人在评标时进行核查。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6年4月4日上午10时整
6.2 开标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银桥路9号中铁电气化大厦二楼多功能厅。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每包件金额详见设备包件划分一览表)请于开标前二工作日下午16:00之前汇入:(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0101014170029205),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系统设备10401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联系人:苟晓卫
联系电话:15123960127 电子邮件:522438241@qq.com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银桥路9号
招标代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孟广亮 联系电话:13811787452
传 真:010-63979686 电子邮件:eebkzzb@126.com
招标代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系统设备10401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