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新白广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三工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改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7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地材、声测管、波纹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三工区为城际铁路,起止里程DK79+698.36-DK89+700工区全长10公里,路基290延长米,佛塱村特大桥1215.96延长米,佛塱村高架站7468平方米,旺村特大桥7062延长米,平岗高架站8959平方米,跨广河高速公路特大桥桥470延长米,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工程总投资约为60000万元。
2.2 招标内容
工程主要物资:地材、声测管、波纹管。(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管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声测管能配套的制造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声测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现行标准;生产厂具有2013至2015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声测管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供应两至三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 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9.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10. 本次招标要求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一包多投。
波纹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波纹管产能配套的制造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波纹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现行标准;生产厂具有2013至2015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波纹管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供应两至三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 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9.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10. 本次招标要求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一包多投。
地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DC-01和DC-02两个包件允许具备经营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财务能力证明(提供原件或副本的方式),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按时按月开具正规有效发票的能力,若为一般纳税人给予优先考虑。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供应两至三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9.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10. 本次招标要求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一包多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6 年 3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到天津市东丽区 空港经济区 中环西路285号8楼中铁十八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及本公告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下列有效资料的复印件1份:
(1)企业简介和产品名录;
(2)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的企业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
(4)为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资料(需附用户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意见等);
(5)投标申请表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有意参加投标者将如下:投标申请表(附表2)、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及4.1条要求的资料文件一并发至到741490715@qq.com邮箱购买标书费用电汇至如下账号:271379558741(户名: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招标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于3月10日统一发送至投标申请表中指定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1,采用现场购买及网上购买两种方式,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 年 3 月31 日 10时 00 分。 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6 年 3 月31 日上午 10 时。
开标地点:广东省黄埔区九龙镇佛塱村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三工区项目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广东省黄埔区九龙镇佛塱村
联 系 人: 张灏 马基俸
电 话: 15541108087
电 话: 17732106857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表1
招标文件售价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CR18G-GD-2016-XBZH-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