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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四局、中铁十五局等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1~8标段钢材水泥采购二次招标

   日期:2016-03-07     浏览:82    评论:0    
核心提示: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1~8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YZQ-2016-01号(二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1~8标段

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Q-2016-01号(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徐州淮安盐城铁路(以下简称“新建徐盐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徐州淮安盐城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3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投入的资本金银行借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50%,银行借款50%需钢材、水泥进行二次招标,中铁上海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受中国水电四局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委托,作为牵头组织人承办此次招标。建设单位苏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标指导、监督、协调。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表1。

2.2招标内容:见附表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有2013至2015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专用资格要求

钢材: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一份以上。

4.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钢材品牌须在本次招标提供的钢材生产厂家名录范围内(详见附件3)。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水泥: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5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铁路客专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最新标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和粉磨站的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同一标段同类物资招标人划分有2个包件的,原则上投标人最多中标不超过1个包件。

3.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各招标人的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至2016 年3月13日。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5.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牵头人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 年3月13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投标申请表(附表4)、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转账凭证发送至招标牵头单位邮箱,招标牵头单位核实有关信息后通过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其邮箱。凡是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如提供第一次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可减免对应包件标书费。

5.4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标书款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牵头人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 年3月13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投标申请表(附表4)、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转账凭证和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至上海市闸北区中兴路457号中宝大厦11楼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凡是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如提供第一次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可减免对应包件标书费。

采用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 年3月13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投标申请表(附表4)、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至上海市闸北区中兴路457号中宝大厦11楼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凡是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如提供第一次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可减免对应包件标书费。

招标牵头人银行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

账号:3100 1519 3000 5004 8917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9日8:30时至10:00时,开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10: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淮安市梁红玉路17号天时晋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引导牌为准)。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牵头人联系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万利 021-60900781    王立锋 021-60900780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21-60900621(高女士)

   电子邮件:crecshwzzbcg@126.com

8.2招标人:

   8.2.1招标人:中国水电四局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 卢昌贵    18737560115

8.2.2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 张忠超      18937744666 

   8.2.3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 王鹏飞     15298309132

8.2.4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 刘斌     15213327161  

   9.附件

   附  表1.项目概况

   附  表2.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  表3. 钢材生厂家名录

   附  表4. 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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