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阴区2016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0160302452 | 项目名称 | 淮阴区2016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 |||||||||||||||||||||||||||||||||||||||||||||||||||||||||||||||||||||||||||||||||||||||||||||||||||||||||||||||||||||||||||||||||||||||||||||||||||||||||||||||||||||||||||||||||||||||||||||||||||||||||||||||||||||||||||||||||||||||||||||||||||||||||||||||||||||||
标段编号 | G320804201603035532125414; | 标段名称 | 2016年淮阴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勘察设计HYNQ-2016-SJ1标段;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3月10日 | |||||||||||||||||||||||||||||||||||||||||||||||||||||||||||||||||||||||||||||||||||||||||||||||||||||||||||||||||||||||||||||||||||||||||||||||||||||||||||||||||||||||||||||||||||||||||||||||||||||||||||||||||||||||||||||||||||||||||||||||||||||||||||||||||||||||
公告信息 |
2016年淮阴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6年淮阴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由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淮政办发【2013】41号文批准建设,淮安市淮阴区公路管理站为本项目的业主(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于省补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HYNQ-2016-S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为2016年淮阴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内容为2016年淮阴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水保环保、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等全部工作。
(2)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境内。
2.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HYNQ-2016-SJ1标段。
2.3施工计划工期: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底完工,总工期计划9个月。
2.4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资料;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应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9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施工期间内,要求设计代表必须驻地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及以上)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座单跨20m(含)以上桥梁(含)及以上的设计任务。(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业绩证明(合同)原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规模或投入人员情况的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
3.1.3企业业绩要求:
(1)勘察: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座单跨20m(含)以上桥梁的勘察。(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原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规模或投入人员情况的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
(2)设计: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座单跨20m(含)以上桥梁(含)及以上的设计。(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原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规模或投入人员情况的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络打印版”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2016年 3月4日9:00时至2016年3月 10日16: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8601131457。招标人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已包括在相关资料中,不再另行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3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人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拟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和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0517-808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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