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李渡水磨滩环湖公路拆迁安置房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5〕8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李渡街道办事处明家湾。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684平方米,建安总投资估算为4730万元。
2.3监理工期:监理服务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本次监理范围:李渡水磨滩环湖公路拆迁安置房工程(一期)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电梯等设备采购安装、缺陷责任期修复等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工程结算等的监理工作。负责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的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重庆市市外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3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 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23-7227592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号楼重庆能源大厦1605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3-6280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