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沈阳车辆段厂区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新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
2.2项目概况:(1)既有道路改造18160平方米,新建道路5080平方米,排水沟700米。(2)新建停车场5214平方米。(3)还建垃圾场100平方米。(4)新建围墙500米,拆除挡土墙。(5)新建路灯20座。(6)既有锅炉房改建为职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582平方米。(7)新建垃圾房。(8)院内地面铺砖580平方米,既有围墙拆除新建。
2.3 招标范围:厂区道路改造及新建,新建停车场、还建垃圾场,新建围墙、路灯,既有锅炉房改建职工活动中心,新建垃圾房等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4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设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3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8时30分至2016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上限不超过 80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406房间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王舒扬
电话(传真):024-62027057
电子邮件:szwsy_17@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580-261016891-917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里程/范围 标段概况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1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