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以《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补充二)的批复》(物建〔201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综自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在辽宁省锦州市、阜新市。
2.1.1项目概况:(1)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小东站设到发线4条(含正线),设旅客基本站台和中间站台各l座,并设旅客跨线设施。
(2) 到发线、编发线、机走线、机待线、电力机务段段管线和有电力机车运行的其他线路均电化。
(3)新建牵引供电设施纳入沈阳局调度所普速铁路牵引供电远动系统集中监控。
(4)新增房屋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及电力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综自系统,一个包件DL-01,计划交货期2016年4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1.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并附《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
3.1.4 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3.1.5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319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标书汇款底单、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购买标书所须文件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5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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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高士明
电话:13897902841
传真:0416-2552525
电子邮件:syjwzzbgsm@163.com
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0200210219200035779
包件列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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