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TZZC2016021
2、招标内容: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监控系统建设。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必须配备建造师(公路或机电)和安全员;
(3)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电子警察、320卡口项目等)成功案例至少两例;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5)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招标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本公告期限为自招标公告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下载用户名为1212,密码为121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址:www.tzzfcg.com。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3月24日下午14:30整
投标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402
6、开标时间:2016年 3月 24日下午14: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402
7、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及传真0523-86897159、0523-86897159;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523-86326135
8、投标确认函: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 3月 21日17:3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传真电话0523-86802089。2016年 3月21日17:30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的供应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4)投标确认函必须采用传真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5)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包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