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编号:SZGSZB-201609
中铁二局深圳公司广州镇龙车辆段施工二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物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灰砂砖已具备招条件,现由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广州镇龙车辆段施工二标工程项目位于二十一号线线路中部偏西方位,选址横跨黄浦区(原萝岗区)和增城区两区。段址位于九龙大道以东,广汕公路北侧的地块内。镇龙车辆段地块走向由西向东,地块长约1140m,最宽处为462m,最窄处为248m,总用地面积39.7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95268.03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7.2亿元,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31天,
广州镇龙车辆段为尽端并列式布置。车辆段内总平面分区有出入段线区、厂前区、咽喉区、停车维修生产区、物资材料区等。段内拟建建筑19幢,分别为:运用库、检修组合库、物资总库、联合车库、动态检测棚、综合楼、控制中心、工建料棚、污水处理站、气瓶间、安保配套用房、主次出入口门卫、救援车棚、派出所、垃圾房等,总建筑面积295268.03㎡,段内涵盖9.0m(局部15.0m)盖板,盖体面积为186207㎡。段内构筑物主要有洗车台、消防水池、电缆沟、试车线室外机车检查坑、围墙及大门等。
镇龙车辆段施工II标涵盖车辆段9.00m(局部15.0m)盖板、站场、道路、房屋、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接触网、低压配电、给排水、通风、空调制冷、机电设备安装、气体灭火、防灾报警、电力监控、自动监控及综合监控、计算机网络、门禁、防迷流、工艺及起重设备、厨房设备、电梯、绿化和煤气等20多个专业工程。。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付款条件:货款实行分期支付。当月结算手续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向投标支付当月货款90%货款,余下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1个月内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投标人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如采购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同意给予 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执行标准:GB11968-2006;灰砂砖强度≥Mu1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3.5MP。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优先选择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3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5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包装卸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增值税发票)。
2.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2.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投标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4本次材料采购价格实行固定价不作调整。
2.5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价,且网上报价和标书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本次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采购信息进行“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招标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2、根据所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5209293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3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3月1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3月4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3月12日17时00分;
4、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16年3月13日17时00分前提交。
5、澄清补遗确认:对2016年3月13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6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6、潜在投标人须于2016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五、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报价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招标结果。
七、招标人信息及相关联系人信息:
采 购 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镇龙镇龙镇山口村
联 系 人:杨自祥(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588661903
组织单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联 系 人:温健洪
电 话 :0755-83190058(18586849190)
账 户 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深圳景苑支行
账 号:4420 1535 8000 5100 9468
八、附件
1、附件一:招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