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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 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02     浏览:182    评论:0    
核心提示: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以
 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

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项目办[2012]300号批准建设,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起于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经耿达,止于卧龙。该路于2006年开始在原路的基础上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在“5.12”震前改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在“5.12”汶川地中严重损毁。2009年启动了该项目的震后恢复重建工作,2010年8月14日,在震后恢复重建主体工程即将完工之际,项目区又遭遇130年一遇特大暴雨,在地震次生灾害的双重作用下,映秀至耿达段模爆发山大规洪泥石流,导致部分建设路段道路再次严重损毁,交通中断,河道淤埋抬高。 “8.14”灾害后, 2012年4月,项目业主继续该项目的建设,名称为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

由于本工程所在地为地震核心灾区,虽然各种设施已经逐渐恢复,但至今施工安全隐患极大、生活后勤保障存在一定困难,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的风险因素。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30)Km/h;路基宽度:8.5(7.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房建工程有卧龙路段管理处养护工房、耿达隧道管理站、南华隧道管理站、青冈、紫荆3#变电所、1#变电所、箭竹1#、2#变电所、南华隧道变电所3#、耿达隧道变电所,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4292.4 m2。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拟划分FJ一个标段。预计工程规模(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见下表:






标段


名称


建筑总面积(m2)



FJ


一、卧龙路段管理处养护工房






1


养护工房


1238.6



2


水泵房


42



3


配电房


102



二、南华隧道管理站






1


办公楼


635.8



2


1#变电所


192.6



3


水泵房


42



三、耿达隧道管理站






1


综合楼


1148.1



2


配电房


102



四、青冈、紫荆3#变电所


192.6



五、箭竹1#、2#变电所


257.8



六、南华隧道变电所3#


192.6



七、耿达隧道变电所


146.3



合计


4292.4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质量保修期防渗漏为6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内(2011年1月至今,以项目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要求: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25000平方米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近一年(2014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人于 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6 年 3 月 21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将在招标人指定网站:http://www.scxsgs.com/及时发布。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 2016 年 3 月22 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6 年3月2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20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

(3)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应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3)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85585079 

传 真:028-85583178

联 系 人:廖先生

网 址:http://www.scxs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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