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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16-03-01     浏览:201    评论: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先期开工站前工程施工ZWCQZQ-8标项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先期开工站前工程施工ZWCQZQ-8标项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2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段、重庆段先期开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89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工程费用来自铁路建设专项基金、征拆费用由重庆市自筹资金安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项目所需工程物资钢材、型材、水泥、外加剂、锚杆、土工材料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先期开工站前工程(ZWCQZQ-8标段),计划工期47.3个月。郑万铁路是双线时速350km的高速铁路,重庆段先期开工站前工程ZWCQZQ-8标起于凤凰双线大桥桥尾DK806+949.06,止于天城隧道出口DK819+278.697。路线正线长度12.33km。其中路基47米;桥梁257.62延长米/1座;雷家坡隧道全长8033m、天城隧道全长3991m;无碴道床24.561铺轨公里。

2.2招标内容和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钢材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1.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其他: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所投钢筋的生产厂家必须在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见附件3)范围内;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型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8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2.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钢厂产品进行投标,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3外加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3.2.生产能力:生产厂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速凝剂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3.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每年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6000万元。

3.3.4.质量保证能力:减水剂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提供减水剂须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的相关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合格检测报告;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聚羧酸系外加剂申请人必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

3.3.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3.7.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锚杆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4.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米。

3.4.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4.质量保证: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原件。

3.4.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7.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3.5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5.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5.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5.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5.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6.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年生产能力250万吨及以上干法回转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6.3财务能力: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3.6.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6.6其他: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在投标时必须注明所投标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及产品品牌。

3.7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3.7.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并具有成品油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能力。

3.7.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投标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7.3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一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

    3.7.4生产能力:投标人每月供油能力应不低于500吨。

    3.7.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7.6其他:如果招标人需要,投标人需无偿提供流动加油车或储油罐。

3.8地材(河砂、碎石)投标人资格条件

3.8.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的厂家或代理商;
    3.8.2
财务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物资开采许可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含)以上;
    3.8.3
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量在150万吨以上,投标人每月供应产量需在25000吨以上。

    3.8.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需具有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市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8.5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9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

    3.9.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原件。

3.9.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锚具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9.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大中型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年生产锚具能力应在100万孔以上。

3.9.4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9.5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9.6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工具锚。

3.10粉煤灰投标人资格条件

    3.10.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0.2.生产能力: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3.10.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10.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的要求。

    3.10.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0.6.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厂家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1钢绞线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1.2生产能力:年生产钢材能力应在10万吨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11.3财务能力: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1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下同)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书;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11.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1.6其他要求: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和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的投标人。

3.12波纹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1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米。

3.12.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2.4.质量保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12.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2.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2.7.其他: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商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13钢筋套筒投标人资格条件

3.1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3.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13.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5.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3.6. 其他: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商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14钢模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3.1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4.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0吨。

3.14.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4.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在交货时,应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单、受力检算书、模板重量计算书、送货清单等技术资料。

3.14.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5止水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1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5.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必须在200万米以上。

 3.15.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15.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5.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6除碎石、河砂投标人外,其余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7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3.18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3    2  日至 2016 3   7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茅谷度假村)。投标人需携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3 29  800分至10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3    29  10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茅谷度假村4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为:  2016   3    29  1000

    6.2开标地点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茅谷度假村4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1.crcc.cn/logonAction.do)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茅谷度假村

联 系 人:    高三保         

    话: 18535800087      

电子邮件: 398518624@qq.com  

 

 

                          2016   3     1 

 

 

 

 

 

 

 

 

 

 

 

附件一:

                       物资招标内容和包件划分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GC-01

钢材

10649

3000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各工地

 

2

GC-02

钢材

10641

3000

 

3

XC-01

型材

5539

3000

 

4

XC-02

型材

5567

3000

 

5

WJJ-01

减水剂

1515

3000

 

6

WJJ-02

速凝剂

2751

3000

 

7

MG-01

组合中空锚杆

526498

3000

 

8

TGCL-01

土工材料

平米

146078

2000

 

9

TGCL-02

土工材料

平米

215118

2000

 

10

GJX-01

钢绞线

70

500

 

11

MJ-01

锚具

360

500

 

12

CY-01

柴油

3000

3000

 

13

CY-02

柴油

3000

3000

 

14

SN-01

水泥

92621.5

3000

 

15

SN-02

水泥

92621.5

3000

 

16

HS-01

立方

147209

2000

 

17

HS-02

立方

147209

2000

 

18

SS-01

碎石

328107

2000

 

19

SS-02

碎石

328107

2000

 

20

FMH-01

粉煤灰

48300

2000

 

21

BWG-01

波纹管

66334

1000

含打孔HDPE波纹管60958米

22

GJTT-01

钢筋套筒

337060

2000

 

23

GMB-01

钢模板

60

500

 

24

ZST-01

橡胶止水条

30*40

23956

1000

 

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件二:

招标编号:ZT17-4GS-2016-001

申请人

名称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月    日

备 注

 

 

附件3、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

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地区

   

所在地

1

东北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鞍山

2

东北

抚顺新抚钢线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

3

东北

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

4

东北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双鸭山

5

东北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凌源

6

东北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

7

东北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伊春

8

华北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

9

华北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闻喜

10

华北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

11

华北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肥城

12

华北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中阳

13

华北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

14

华北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唐山

15

华北

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

天津

16

华北

天津市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17

华北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18

华北

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涉县

19

华北

潍坊钢铁集团公司

潍坊

20

华北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武安

21

华北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邢台

22

华北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宣化

23

华北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

24

华北

中国首钢集团

北京

25

华东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上海

26

华东

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

27

华东

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章丘

28

华东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济南

29

华东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

30

华东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

31

华东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

32

华东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马鞍山

33

华东

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

34

华东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

35

华东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

36

华东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济南

37

华东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

38

西北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

39

西北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酒泉

40

西北

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

石嘴山

41

西北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

韩城

42

西北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

43

西北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

44

西南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

45

西南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攀枝花

46

西南

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

47

西南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

48

西南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

49

西南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50

中南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信阳

51

中南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

52

中南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

53

中南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韶关

54

中南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柳州

55

中南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

56

中南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广州

57

中南

河南济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

58

中南

冷水江钢铁总厂

冷水江

59

中南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娄底

60

中南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

61

中南

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

62

中南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武汉

63

中南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鄂州

64

中南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

65

中南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新余

 

说明:按地区拼音顺序排序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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