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物资采购平台
 

(施工)塘承高速公路宁河区七里海镇段绿化工程

   日期:2016-03-01     浏览:192    评论:0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1222104120160007招标备案号:12172016024004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宁河施工[2016]030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塘承高
 报建编号:1222104120160007
招标备案号:1217201602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6]03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塘承高速公路宁河区七里海镇段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6]1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 ,建设资金为 16908399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塘承高速公路宁河区七里海镇段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690.8399万元,绿化总长度15989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塘承高速公路宁河区七里海镇段绿化工程,绿化范围为塘承高速七里海镇段,该工程绿化长度15989米,绿化宽度为4-162米,规划造林面积635亩,栽植苏柳、欧美杨等各类乔木35711株,工程动土165453方。项目总投1690.8399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6年03月30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一、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4、除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外,还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带水印的网上报名合格确认单(需加盖企业公章);二、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中标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已备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3 月 1 日 至 2016 年 3 月 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4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支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支持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宝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曹万月
电话:69565400
传  真:6956540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4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昊
电话:23393292-8053
传  真:23393292-8054

日期:2016 年 3 月 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靳宝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新手指南
注册新用户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采购商服务
找产品 找公司 找采购 看资讯
供应商服务
企业商铺 路桥通服务 认证服务 推广服务
交易安全
买家防骗 卖家防骗 投诉举报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lqsbcl.net
微信关注: lqsbcl
路桥设备材料信息交流群

4006616881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网站首页 起重机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冀ICP备17004835号 经营性许可证:冀B2-2022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