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指挥部钢筋招标公告补遗
(招标编号:ZTGHJ物采02【2015-】-005)
原招标公告附表2“投标人资格条件”里现做以下修改: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修改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4或2015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一份。现修改为: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2至2014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修改为: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投标保证金20万元/包件,修改为12万元/包件。
修正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补遗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补遗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与采购网(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