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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6-02-25     浏览:197    评论:0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62号文及丽发改基综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62号文及丽发改基综[2015]3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丽水市330国道莲都段改建工程指挥部,资金来源为省补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莲都区原330国道与绕城公路九里立交桥分离式交叉口处,起点桩号为K122+955,路线经330国道岩泉岭头、于头、秋塘、平沙、下冷水、上冷水、蒲岸、下老鼠梯、上老鼠梯、杉树坑、竹舟、管头、大庭庙,终点桩号为K139+490,路线全长为16.537公里。
  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起点段(K122+955~K123+600)结合城市道路规划,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实施主车道宽度16米,路基宽17米(城市规划道路宽44米);其余路段约15.832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2.25米。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
  第LH-1施工标段:桩号K122+955~K139+490段公路,全长16.54km,主要工程内容为该路段全线绿化景观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15715706611@139.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月7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6年1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在递交标书时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扣留投标文件,并移送有关部门按串标嫌疑予以查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330国道莲都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周志莉、周寅峰
  电  话:0578-2025109、2025113
  传  真:0578-2025111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楼
  邮  编:310003
  联系人:徐晓伟
  电  话:15715706611
  传  真:0571-8199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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