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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经理部钢材、水泥、粉煤灰采购 招标公告

   日期:2016-02-24     浏览:75    评论:0    
核心提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经理部钢材、水泥、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TTLXMB-2016011.招标条件本项目金华到台州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经理部钢材、水泥、粉煤灰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TLXMB-2016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华到台州铁路将军岭隧道段站前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2015100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鉴函【2015112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管施审函【2015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铁总物资管理文件要求,金台铁路自购物资由施工单位组织招标采购。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粉煤灰等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金华到台州铁路工程位于浙江省中东部的金华、丽水、台州地区。线路自金华地区在建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永康南站引出,向东经丽水市缙云县、金华市所辖的武义、永康、磐安、台州市所辖的仙居、临海和台州市区。本标段地处金华市磐安县和台州市仙居县境内。起始桩号DK45+100,终点桩号为DK58+095,隧道全长12808m,包含隧道两头路基分别约为95m92m,合计长约12.995km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将军岭隧道(12808m)、路基2(181m)、涵洞1座(31.24横延米)、站场1个(横溪站)、无碴道床11790m及相应大临设施。

2.2本标段计划总投资为4.25亿元人民币,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总工期33.3个月。

2.3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如下: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1)包件号:GC-01,履约地点:项目部工地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盘条(HPB300,φ),数量:243 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盘条( HPB300,φ8),数量799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HPB300,φ10),数量:343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12),数量:552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14   ),数量:717         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16),数量:476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20),数量:385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22),数量:1618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25),数量:77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28),数量:42吨;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30),数量:6吨; 

         工字钢(I16),数量:272吨;   

         工字钢(I18),数量:924吨; 

         工字钢(20a),数量96吨;

         等边角钢(∠180*180*8),数量:93吨;       

         钢板(Q235-15mm),数量:254         吨;

         无缝钢管(φ42),数量:303 吨; 

         无缝钢管(φ89),数量:91吨;

         无缝钢管(φ108),及以上)数量:36吨;   

         焊接钢管(φ42),数量:184吨;   

         焊接钢管(φ50),数量:28 吨;    

         包件GC-01合计:7539吨。

2)包件号:SN-01,履约地点:项目部工地

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P.O42.5),数量: 85089吨;

         包件SN-01合计:85089吨。

3)包件号:FMH-01,履约地点:项目部工地

粉煤灰(II级),数量:18728吨。         

         包件FMH-01合计:18728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nth="12" year="1899"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3.2.1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隧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

 8. 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nth="12" year="1899"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3.2.2专业条件

nth="12" year="1899"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3.2.2.1钢材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⑵型材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建材生产商需具备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⑶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⑷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⑸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能力;

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近三年铁路或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nth="12" year="1899"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3.2.2.2水泥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⑵生产商拥有年产100万吨旋窑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

⑶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⑷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⑸代理商允许代理1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

⑹承诺提供装车绿色通道;

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⑻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生产商具有近三年铁路或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nth="12" year="1899"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3.2.2.3粉煤灰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⑵生产商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Ⅱ级及以上粉煤灰;

⑶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⑷代理商允许代理1个生产厂家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

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原厂生产,质量满足国家Ⅰ、Ⅱ级粉煤灰标准要求,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GB/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中的相关要求;

⑹具有近三年铁路或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988-0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22310:0020163410:00时间段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钢材GC-01包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包件);水泥SN-01包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包件);粉煤灰FMH-01包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包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账号:33050166753509000421

备注注明金台铁路招标文件及所买包件号

4.3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物资使用人邮箱(刘鹏飞邮箱号:629020547@qq.com),招标实施单位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622810时至 20163410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63231000分(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6323900,截止时间为201632310:00)。开标地点:横溪镇西部国际大酒店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横溪镇横溪汽车站旁边西部国际大酒店)。

5.2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5.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7. 联系方式

7.1招标实施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公司设备物资中心

    联系人:朱礼平18658806839   

7.2招标物资使用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横溪镇秧田村     

联系人:李川潼15168613298邮箱:247078862@qq.com  刘鹏飞18257670508邮箱:629020547@qq.com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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