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15]兴宾施GZ第39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日期:2015年12月29日
五、原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8日
六、各标段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01标段原中标公告结果为:
中标人: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肆万肆仟零伍拾肆元整(¥3744054.00)
工期承诺:120天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袁建成,注册编号:桂245141438414
项目总工:陆高东
变更原因:来宾市兴宾区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1月8日收到实名举报信,举报信中提出来宾市兴宾区平阳至红渡四级公路工程0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任本项目01标段的项目经理袁建成(注册编号:桂245141438414),已在2016年1月5日发布的“武宣县禄新镇复旦至湾龙村道路建设”项目中任项目经理,并附有相关事实证明材料。经本项目行业监督主管部门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调查取证,并于2016年1月21日向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去要求提供“来宾市兴宾区平阳至红渡四级公路工程[01标段(K0+000.00~K6+000.00)]”举报内容回复的函,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针对被举报内容在规定的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向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提供了武宣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于2016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换武宣县禄新镇复旦至湾龙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申请的复函”原件。但本项目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开标,而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武宣县禄新镇复旦至湾龙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申请的复函”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因此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时武宣县禄新镇复旦至湾龙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未更换,故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行为已违反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因此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举报内容属实,并作出取消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平阳至红渡四级公路工程01标段中标人的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此情况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其不诚信记录,选取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处理决定。
01标段中标结果现变更为:
中标人: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万零壹仟柒佰贰拾贰元整(¥3701722.00)
工期承诺:120天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贾美丽,注册编号:赣136101104237
项目总工:邓昌宁
03标段原中标公告结果为:
中标人: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捌拾肆万贰仟贰佰零捌元整(¥3842208.00)
工期承诺:120天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周峰,注册编号:赣236111113220
项目总工:王俊
变更原因:来宾市兴宾区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1月8日收到实名举报信,举报信中提出来宾市兴宾区平阳至红渡四级公路工程03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拟任本项目03标段的项目经理周峰(注册编号:赣236111113220),已在2015年11月26日发布的“南华县2015年第二批通村路面硬化工程3标段,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项目中任项目经理,并附有相关事实证明材料。经本项目行业监督主管部门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调查取证,并于2016年1月21日向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发去要求提供“来宾市兴宾区平阳至红渡四级公路工程[03标段(K12+000.00~K18+000.00)]”举报内容回复的函,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针对被举报内容在规定的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向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提供了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出具了“关于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南华县2015年第二批通村路面硬化工程于2015年12月29日完工的证明”,由于此证明并非原文打印(为截图),且“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盖的公章模糊,故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于2016年2月4日再次致电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上午12:00分前提供与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签订的“南华县2015年第二批通村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合同及完工工程资料,至2016年2月15日下午17:30分,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均未收到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任何资料。因此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举报内容属实,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行为已违反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并作出取消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平阳至红渡四级公路工程03标段中标人的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此情况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其不诚信记录,选取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处理决定。
03标段中标结果现变更为:
中标人: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捌拾叁万零伍佰玖拾壹元整(¥3830591.00)
工期承诺:120天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孙创,注册编号:桂245101014507
项目总工:王大彰
02、04标段的举报:由于各举报人在递交的举报信中均未针对举报的内容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行业监督主管部门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七条的规定,于2016年1月21日分别向各举报人发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举报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函”,但各举报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故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认为各项举报内容不属实,驳回各项举报的举报内容。
七、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必须在2016年2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规定的质疑或投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农村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冼工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2-5322679 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2月23日
监督机构:来宾市兴宾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772-66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