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的《关于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0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通信信号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沈阳铁路局管辖区域。 2.1.2建设规模:接入局调部分包括对局调度所、局通信枢纽内通信质量监督设备、数据库小型机调度、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及车辆接口等设备更新。新设SDH传输通道采集监测单元6套,SDH传输通道综合协议分析单元6套,光纤以太网通道采集监测单元6套,光纤以太网通道综合协议分析单元6套,2M数字电路采集监测单元6套,电路综合协议分析单元6套,安全区域边界6台,服务器安全计算环境144台,终端安全计算环境269台,电源列头架16架,电源转换设备8架,电源屏2套,UPS电源4台,路由器6台,交换机2台;新设数字调度主系统6套,数调前台17套,2.5传输设备1套,扩容10G光线路板6块,OLT设备1套,ONU设备9套,协议转换器1套;新设数据库服务器小型机2套,智能存储2套,服务器9套,安全平台小型机4套,网闸设备2套,光纤交换机2套,虚拟化存储设备4套;车辆监测中心主机13台,显示器20台,通道箱2套,串口扩展箱2套,交换机1台,光猫池1套,通讯管理机2台,Ecom管理机1台。 2.2招标内容: 2.2.1 物资品种:本工程所需通信信号设备。 2.2.2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设3个包件。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到站以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 2.2.3 计划交货期: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持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见附表 ,不接受现金,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商务平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431-86123601 传 真:0431-86123601 电子邮件:wangzhengling@126.com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5022308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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