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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项目ZQ-5标段工程重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6-01-29     浏览:117    评论:0    
核心提示: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项目ZQ-5标段工程重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L2016-ZG-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青岛至连云港
 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项目ZQ-5标段工程重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L2016-ZG-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9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洋河口至赣榆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74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由铁路总公司和山东省共同筹资建设,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50%,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50%,山东省承担50%;其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业主为青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钢绞线、锚具、预埋件、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矿粉等重点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青连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全部位于青岛市境内。起点位于青岛市李沧区,由青岛北站北段车档KDK16+650引出,胶济客专、青荣城际铁路、青连线、胶济货线七线并行,青岛制碱厂附近下穿青荣城际铁路、胶济客专后并行长顺路北侧,沿胶州湾高速公路至双埠立交,上跨双埠立交匝道后转向西延伸,于胶州湾高速公路桥北侧约80m并行通过,上跨红岛连接线公路后,并行胶州湾高速公路至双积路前,青连铁路左右线分开引入红岛站,出站后上跨胶州湾高速后并行南侧,至营海镇线路走向由东西方向转为南北方向。至跃进河青连铁路左右线分开外包既有胶黄铁路,引入洋河口站。洋河口站前DK38+298.08(右DK38+314.85)为本次设计终点。路基土石方134.53万方,其中正线土石方72.23万方,胶济胶黄联络线土石方50.67万方,青连青荣联络线土石方11.63万方。正线双线特大桥6座21194.5延长米,单线特大桥2座4480.1延米;双线大中桥3座1029.6延长米,单线大中桥1座232.2延米;框构桥1座,涵洞7座,公路桥2座,简支箱梁527孔,T梁208单线孔,50米节段拼装梁40孔,转体桥2座,连续梁68孔,现浇简支箱梁5孔。联络线单线特大桥3座3154.2延长米;框构桥3座,涵洞14座,公路桥2座。正线铺轨61.28铺轨公里,联络线铺轨9.47铺轨公里;铺砟18.55万方(正线铺砟16.34万方,联络线铺砟2.21万方)

开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3.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4.1.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代理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且2013年、2014年、2015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生产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代理商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7)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并具有生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

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投标产品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C50及以上混凝土用、C50以下混凝土用粉煤灰,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产品二次加工的代理商。

3)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具有分选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 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4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聚羧酸系减水剂已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文件规定且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验细则》(科技基[2006]104号文)相关规定。其中:有机阻锈剂相关技术标准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修补及防护》(TB/T3228-2010)及《混凝土防腐阻锈剂》(GB/T31296-2014)中A型阻锈剂的标准。

5)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5钢绞线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6锚具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厂家年产量在400万孔及以上。

3)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7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近三年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在青连铁路建设中受到不合格处理的,不得参与投标。

5)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1.8埋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生产厂家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类似或相关产品的生产经验须在36个月以上,近三年至少有两项铁路大中型客运专线工程中的供货业绩;

4)支座板预埋件、防落梁预埋件、接触网基础预埋件应满足国家标准和原铁道部及铁路总公司有关的行业标准、原则及技术条件;必须通过原铁道部及铁路总公司权威机构(如: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测试。

5)近三年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1.9矿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生产厂家年产量达1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采用立磨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 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青岛市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田海路山东金叶投资有限公司七楼中铁十四局青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报名表(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现金购买),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 2 25 上午800~0930

6.2递交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6.3投标截止时间:2016 2 25 上午0930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 2 25 日上午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田海路山东金叶投资有限公司七楼

联系人: 薛兴忠 范潇天

电 话: 18953231296  18600162713

传 真:

邮 箱:416813413@qq.com       516278668@qq.com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开户行:372005580018010061693

账 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表1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重点自购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

填报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GC-01

钢材

25167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2

GC-02

钢材

25167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3

GC-03

钢材

25166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4

GJX-01

钢绞线

6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5

GJX-02

钢绞线

67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6

SN-01

水泥

85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7

SN-02

水泥

195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8

FMH-01

粉煤灰

3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9

FMH-02

粉煤灰

85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10

WJJ-01

外加剂

13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11

WJJ-02

外加剂

33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12

WJJ-03

外加剂

75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13

YMJ-01

预埋件

1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14

KF-01

矿粉

17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00

 

15

MJ-01

锚具

62138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16

TG-01

土工材料

26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3000

 


附表2

 

投 标 报 名 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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