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曹公路(S214)中韩路至虹光路段加宽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Z-2016-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曹公路(S214)中韩路至虹光路段加宽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鸡泽县发展改革局以鸡发改[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鸡发改招标核字[2016]1号)。招标人为鸡泽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曹公路(S214)中韩路至虹光路段加宽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沙曹公路与中韩路平交处,桩号为K12+505.240,沿现有沙曹公路向南进行,结束于沙曹公路与小寨工业园区虹光路平交处,桩号为K16+651.640,路线全长4.146公里。
2.2计划工期: 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验收为合格(以工程验收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企业负责人(以资质证书(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308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会盟大529号 地 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街
邮政编码:057350 邮 政 编 码:056001
联 系 人:孟庆胜 联 系 人:杜小虎
电 话: 0310-7558657 电 话:0310-6023229转806
传 真: 0310-7558239 传 真:0310-316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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