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塔线K49+053等15处道口平改立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以《关于锦州工务段魏塔线K49+053等15处道口平改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改〔2015〕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锦州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朝阳市。 2.2建设规模:魏塔线K49+053等15处道口进行平改立改造。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魏塔线K49+053等15处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主要工程量:魏塔线K49+053、K68+927、K76+514、K81+173、K83+330、K103+391、K126+823、K161+807、K174+070、K176+376、K194+125、K198+282、K201+559、K205+027、高天K0+641道口平改立改造。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内设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铁路电务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潜在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施工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锦州工务段(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湖北路文化里70号)持单位介绍信和资质证书(或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10时00分至2016年2月23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3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锦州工务段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湖北路文化里70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张辉 电 话:0416-2644288 传 真:0416-2644288 网 址:13940690406@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锦州铁路支行 账 号:0708002209200009727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