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常宁市万寿至腊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己由常宁市发改局常发改招[2015]149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宁市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现委托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招标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常宁市车田至腊园,常宁市万寿至腊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对两边路肩进行硬化,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升绿化质量。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总投资:1498.42万元
招标范围:常宁市万寿至腊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要求)。设定为一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年审合格,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施工要求;且主项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施工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办理了独立的工商和税务登记),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与本次投标时,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申请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为1个。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3〕307号) 文中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 1月26日(公休日不休息)为每日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宁市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单位法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下述资料:①原件资料:(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报名人身份证;(7)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8)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省外建筑企业在湖南省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商和税务登记证及入湘施工登记证。②递交复印件资料:第①条所述(1)(2)(3)(4)(5)(6)(7)(8)(9)项全套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章。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已报名的单位凭有效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月26日16﹕30之前,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入叁拾万元人民币(¥3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号,且缴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银行保函和现金。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常宁市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常宁市农商银行营业部
帐 号:8409 1990 0207 5503 4012
注: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后一定要在备注中写明(常宁市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宁市万寿至腊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凭转帐凭证到常宁市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收款收据。
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不安排。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常宁市财政局1栋六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投标公告的媒体: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1.本项目行政监管:常宁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7231514。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常宁市财政局2栋六楼
邮 编:4215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3074783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阳光远景1栋2单元407室(衡阳分公司)
邮 编:421001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5211439022
传 真:0734-866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