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GJH201601227191144808; 标段名称 建湖县石桥粮库桥梁改造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1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1月29日
公告信息
建湖县石桥粮库桥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建湖县石桥粮库桥梁改造工程已经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建湖县石桥粮库桥梁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石桥粮库附近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
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中标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道路检测、评定、验收规范的标准,并通过县级以上交通部门质量验收。
招标内容:拆除原老桥,新建3*10米的新桥详见施工图纸。详见施工图纸。估算价为68万元。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⑦企业和报名项目负责人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到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均有效);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试验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工程师)]具有相应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试验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工程师)]( 拟投标项目部成员至少4人,不得兼任);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29日17时前派代表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全盛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报名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发售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17时,售价:300元。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3 名中标侯选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最高限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如最高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确定为中标人。
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亲笔签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1.4.1条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1.4.1条的规定
项目部其他成员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1.4.1条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的规定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
2、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投标单位<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当7≤投标单位<10家时,在所有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当投标单位≥10家时,在所有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使用摇号机现场产生决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4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7、根据中共建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湖县监察局建纪发关于印发《关于制止工程建设项目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十条规定》的通知规定,在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信誉、实力和投标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并对招标人作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法定网站上作为不诚信企业公示。
8、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范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质疑投诉:报名单位对本招标公告内容有质疑的,应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应予以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诉。质疑投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质疑、投诉或答疑、答复一律无效。
10、招投标监管部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226859,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hzbcg.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邮 编: 邮 编:224700
联系人: 赵广军 联系人:张兴
电 话: 电 话:051580617766
传 真: 传 真:051580629996
2016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