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1号线土建二标项目部六工区业主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物管函【2016】001号通知文件要求,招标人对青岛地铁1号线土建二标项目部六工区所需的砂石料物资,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117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关于六威等项目物资招标时间节点安排的通知》(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物管函【2016】001号。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1号线土建二标项目部六工区,由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所需河砂、碎石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2.1 2.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二标段06工区包含1站2区间,自小里程向大里程方向依次为胜利桥站~安顺路站区间、安顺路站、安顺路站~青岛北站区间,起止里程:YSK46+105.275~YSK48+466.745,ZSK46+105.275~ZSK48+459.684,右线全长为2361.47m,左线全长为2354.409m。其中安顺路站采用暗挖拱盖法施工,胜利桥站~安顺路站区间采用TBM法施工,安顺路站~青岛北站区间小里程段225m(TBM始发井~安顺路站段)采用TBM法施工,其余采用矿山法施工。
1.1.1安顺路站
安顺路站位于四流中支路与太原路交汇处西南约200米处,沿四流中支路偏东侧呈南北向布置。车站东侧为军事地块(青岛航空工程技术学院),车站东侧附属设置于其西侧;东北侧为弘信家园;西侧为胶济铁路新旧线。沿四流中支路,有雨、污水、给水、电力、燃气等其它各类地下管线。
安顺路站起点里程为K47+435.95,终点里程为K47+655.05,车站全长219.1m,为11m站台双层岛式车站。站位地形起伏较大,车站范围内地面绝对标高9.18~11.07,地势北高南低,高差约2m左右。车站拱顶埋深11~17m,覆岩10~13m。车站大部分位于微风化岩中,围岩级别Ⅳ2级。
1.1.2胜利桥站~安顺路站区间
胜利桥站~安顺路站区间工程,起止里程:YSK46+105.275~YSK47+435.950,ZSK46+105.275~ZSK47+435.950(短链-11.227m),右线全长1330.675m,左线全长1319.448m。线路出胜利桥站后穿过青岛中泰集团公司、机械研究所多栋一层建筑及平房、下穿跨海大桥高架路、李村河、长治路、然后下穿青岛固力果食品有限公司多栋建筑物及厂房,沿着四流中支路左线侧穿胶济铁路,往北到达安顺路站。
1.1.3 安顺路站~青岛北站区间
安顺路站~青岛北站(已建)区间工程,起止里程:YSK47+655.050~YSK48+466.745,ZSK47+655.050~ZSK48+459.684,右线全长811.695m,左线全长804.634m。线路出安顺路站后穿过胶济铁路桥涵洞(铁路已停运)、侧穿行包综合楼、下穿与安顺路相连接的地下市政通道、安顺路车辆段出入段线及青岛北站南广场地下一层商业开发区,接入区间既有段(约44m),达到青岛北站(已建成)。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使用地点 |
备注 |
单位 |
|||||||||
1 |
HS001 |
河砂 |
中粗砂 |
m² |
10000 |
1000 |
50000 |
安青区间 |
|
HS002 |
河砂 |
中粗砂 |
m² |
10000 |
1000 |
50000 |
安顺路站 |
|
|
合计 |
|
|
20000 |
|
|
|
|
||
2 |
SS001 |
碎石 |
5-10mm |
m² |
7500 |
1000 |
30000 |
安青区间 |
|
SS002 |
碎石 |
5-10mm |
m² |
7500 |
1000 |
30000 |
安顺路站 |
|
|
合计 |
|
|
15000 |
|
|
|
|
2.以上材料为暂定数量,如有变更一切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3.1 地材(河砂、碎石)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 质量保证能力: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证,采砂证等,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查报告;
3.1.3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生产商或供应商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1.4 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砂、碎石年产产量在1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
3.1.5 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1.6 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1.6 其他: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招标物资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物资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4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1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线上购买。
线上联系方式:QQ群:474370392
招标文件汇款帐号14001835208050011834
开户行: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行太原市河西支行
备注用途:XX项目XX包件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1日08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18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1号线土建二标项目部六工区。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太原路73#(青岛北站附近)
联系人: 颉新荣 张补莲 张永强 陈皓
电话: 152-3536-6968 139-3421-4617 182-9158-9189 177-8235-0617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