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JGHBFGS-WZZB-2016-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雲荷廷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本项目 钢筋、商品砼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2.1.1杭州雲荷廷项目经理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旅游度假区,项目北临珊瑚沙路,南临枫桦路,西临江涵路,东临之浦路。住宅地块用地54407㎡,幼儿园地块用地6245㎡。建筑面积:住宅地块(1#--12#楼)总建筑面积146991.69㎡,其中地下54113.33㎡,地上92491.9㎡;配套及幼儿园地块(13#--15#楼)总建筑面积9576.5㎡,其中地上5620.5㎡,地下3956㎡。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所需钢材、商品砼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钢筋招标要求
钢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所供钢材所属生产厂需具备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1.1生产商: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主要供货业绩。
4.1.2销售商:
(一)销售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提供物资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销售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主要生产商为其授权的代理资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
4.2 商品砼招标要求
商品砼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主要供货业绩。
4.2.1生产商: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主要供货业绩。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联系:010-63460511)。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 年 1月 15至2016年 1月 19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6:30将投标申请表发送至1020326816@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市科技园支行;账号:0200296409200145782),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录。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年 2 月 4日 08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 月 4日 11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北京诺德中心3号楼23层物资机械部。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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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3号楼23层
联 系 人: 康 蓉
电 话: 15210972714
电子邮件: 10203268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