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5.1款修改如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02 | |||||
2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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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5.1款修改如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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