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沈阳铁路局调度所改扩建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5号);《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沈阳铁路局调度所改扩建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554号;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一批甲供物资设备(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沈阳铁路局调度所改扩建工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沈阳铁路局既有调度楼西侧,南邻北五马路,西邻昆明北街,北邻北六马路。 该工程包括土建及配套系统工程和调度系统工程,其中土建及配套系统工程包含建筑、结构、电力、暖通、智能建筑及给排水专业工程,以及现场征拆与三通一平工程等;调度系统工程包含信息、信号、供变电、车辆及通信系统建设及相应机房建设等。 2.2招标内容:电梯。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218室,持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 110165 联 系 人:韩旭 电 话 024-62641039 传 真:024-62641009 电子邮件: snzwzb@163.com 账户名称: 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 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 580-227000719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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