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木方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编号:SZGSZB-201601
中铁二局深圳公司坪山文化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物资模板、木方已具备招条件,现由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坪山文化广场改造工程位于深汕路及东纵路交汇处,本工程为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开发的“文化广场”项目,委托深圳市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由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有两层地下室,分别为公共停车场、民防工程。占地面积682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400万,工期5个月(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2、招标内容:祥见附件一、招标内容
3、付款条件: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采购人开具的国家正式发票后 25 日内,采购人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供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85 %,剩余 1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如采购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建筑模板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17656-2008)及其引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行业一级红板;方木符合《GB/T 4822-1999 》标准要求。按行业内一级建筑方木验收,足尺寸、无弯曲、无边皮、无脆断,且必须是全新方木。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3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5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增值税发票)。
2.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2.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投标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4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报价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价,且网上报价和标书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本次投标报价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采购信息进行“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招标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2、根据所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标书费用详见附件一、招标内容),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5209293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月7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月1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月8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1月17日17时00分;
4、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16年1月18日17时00分前提交。
5、澄清补遗确认:对2016年1月18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6年1月19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6、潜在投标人须于2016年1月19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五、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报价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招标结果。
七、招标人信息及相关联系人信息:
采 购 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与东纵路交接处中铁二局工地
联 系 人:曾鹏(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613060092
组织单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联 系 人:温健洪
电 话 :0755-83190058
账 户 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深圳景苑支行
账 号:4420 1535 8000 5100 9468
八、附件
附件一、招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