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GS-2016-0101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自购设备的招标人,本公司所需门式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诚邀各厂家及经销商参与投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基本情况:
2.1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2.2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车站街167号
2.3使用地点:成都地铁3号线二、三期工程9标,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蓉都大道669号(三佳悦都前100m)。
2.4项目简介:我公司承建成都地铁3号线二、三期工程9标施工,主要任务量为锦水河和团结新区两站车站主体及附属、三河站~兴城大道站盾构区间、锦水河站~团结新区区间、团结新区站~饮马河站盾构区间,车站施工需要4台16/5吨门式起重机,2016年3月15日前达到使用条件。
2.5招标内容:16吨/5吨门式起重机4台
2.6主要技术参数
(1)起重量:16/5吨
(2)跨度:22.3米(预留变跨为22—27米,连续变跨,主梁按27米跨度设计,可变步长为500mm),支腿每侧安全距离不小于1.3m。
(3)工作级别: A7
(4)起升速度:重载0-12m/min,空载0-20 m/min,具有点动控制功能,制动时制动距离能控制到±8mm的精度。
(5)起升高度:轨上10米,轨下25米,不含吊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3.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5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具有有效的标的物制造生产许可证明。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可用于本工程的银行信贷证明应不低于150万元。
3.6此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对于独立的单个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全部法律责任。
3.7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需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1月14日8:00前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并根据所购招标文件包件售价,将购招标文件款足额现金转入招标人帐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中铁十局济铁公司成都3号线龙门吊”, 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付款后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9日 8时30分至 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中铁十局集团有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①时间: 2016 年1 月29 日9时 00 分。
②地点: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六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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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 刘明山、杨晓存 电 话:0531-82428937
邮 箱:yangxiaocun00@163.com
开户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站前广场支行
账 号:37001615551050148461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67号(无车位)。
10.附件
附件一:设备采购明细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