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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6-01-06     浏览:163    评论:0    
核心提示:招标条件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关于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招标条件
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关于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4〕1509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以《关于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段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5〕49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以《关于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纸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5〕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2线拉哈段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上述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所需柴油、钢模板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国道332线拉哈段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境内,现已批准开工建设,承建单位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线路全长76.197KM,工程结构物包括大、中桥梁,涵洞,互通立交桥等,建安投资总额为12.3亿元。工程建设工期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24个月。
2.2 招标内容:
招标人
包件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  售价(元)
备  注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G332CY01
柴油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5000
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现场
2000
2016年1月到工程结束
G332MB01
模板
1024
1000
2016年3月31日前
具体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经销商。
  3.1.2财务能力:柴油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可提供近三年内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5供应与服务:提供储油罐和2台5t以上流动加油车配合施工加油。
3.1.6其他:代理商须提供由生产商或行政区域中石化、中石油的经销公司等主流销售单位对投标物资的销售或代理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2 钢模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
  3.2.2财务能力:钢模板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2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行业标准钢模板的设计、生产符合采购人要求。
3.2.3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内有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4其他:本次钢模板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收费站北1公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8时30分至2016年1月26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6号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调度楼1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1000分;开标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6号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调度楼17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柴油20万元/包件;模板5万元/包件。
7.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23日1600分前由投标人汇入各包件所对应招标人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不汇及汇错招标人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7.3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收费站北1公里。
  人:张洪潮   王义
    话:18641966901     18982447975                                                         
邮    箱: 303454236@QQ.com                                    
    名:中铁十九局集团国道332线拉哈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1300 3012 2000 0000 100 721
              二○一年一月四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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