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京沈客专沈阳枢纽国电康平电厂中水处理站还建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2建设规模:厂区内新建沥青道路为6m及4.0m宽,道路两侧均设花岗岩路缘石。新建沥青道路7500㎡,沥青道路两侧新建路缘石1810m。材料堆棚240㎡及自行车棚27㎡均为轻钢结构,自行车棚高度不低于2.6m,材料堆棚高度不低于3m。办公楼建筑面积403.8㎡,主体为框架结构,层数为二层,建筑高度:9.15m,室内外高差为0.45m,绝对高程为41.05m。 石灰及加药间建筑面积1188.59㎡,主体为框架结构,局部二层,建筑高度17.4m,室内外高差为0.3m,绝对标高40.8m。加氯间建筑面积276.21㎡,主体为框架结构,层数一层,建筑高度7.5m,室内外高差0.3m,绝对高程40.7m。墙体采用非承重空心砖砌筑,外墙为370mm,内墙为240mm,±0.000米以下采用非粘土实心砖砌筑。空气储罐间31.5㎡,钢结构,需二次设计。厂区管线工程1套。给排水、采暖、空调、热泵及电气配套工程1套。具体工程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5个月。 2.4招标范围:京沈客专沈阳枢纽国电康平电厂中水处理站还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2015年新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或2015年新标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在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具有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3本工程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9日,每日8时至16时(北京时间,周日除外),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0万元。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0时00分至2016年1月28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工程建设网、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110165 联 系 人:李若宪、韩旭 电 话:024-23389240、024-62641039 传 真:024-23389240 电子邮件:lngczbgs@qq.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