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68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9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通信专业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合肥至芜湖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主要为既有线电气化改造,还包括淮南、宁芜线 12个车站的到发线延长至1050m;合肥枢纽和芜湖枢纽相应的扩能改造工程。设计起点为合肥东站K90+800,终点为宁芜线下行K113+618。线路正线公里:146.185km。 主要工程量:全线路基土石方105.196万断面方,其中区间土石方12.186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93.01万断面方;新建特大桥1座,1188延米,既有中桥接长3座,96.64延米,新建框架小桥5座,48.1纵延米,既有框架小桥接长7座,88.18纵延米,新建涵洞14座,388.71横延米,既有涵洞接长27座,443.93横延米,沿线道口改建下立交24处,上跨桥3处,改建踏步9处,天桥2处(共38处),自然通道改建下立交立交2处,改建踏步63处,天桥3处(共68处),合计106处;正线新铺轨20km,站线新铺轨59.77km,新铺单开道岔206组,铺利旧道岔77组;通信线路348.1公里;信号道岔联锁1027组,供电线路231.87km;接触网挂网524.74条公里;新建房屋2.5万平方米。 总工期为18个月,计划2014年10月31日开工,2016年10月底竣工。 2.2招标内容: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站后通信专业甲供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682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924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8)《合肥枢纽指挥部关于报送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站后四电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第四批)招标计划的函》(合枢指函〔2015〕287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总物资[2015]117号); (10)《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处关于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站后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四批)招标计划的批复》(物管函〔2015〕2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2~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3.2);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所投物资须为同一品牌且提供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各包件专项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01WZ 物资名称:通信铁塔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以下证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钢结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应携带相应证明文件或电子钥匙备查),须提供清晰完整的彩色影印件; (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2012年以来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提供不少于1份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的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5)投标人2012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7WZ 物资名称:GSM-R无线系统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入网证(含无线电核准证等);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2012年以来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所投物资的供货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须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所投设备在网正线开通运营不少于两年(提供在网运行证明),提供不少于1份路局通信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 (5)所投GSM-R基站通信设备须具有电信行业国家级相关资质(含入网证、无线电核准证等),并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互联互通测试,附测试报告,所投产品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6)投标人2012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7)接受代理商投标,GSM-R基站代理商须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8WZ 物资名称:开关电源及电源环境监控系统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且所投动环及电源须兼容(技术上必须无缝链接),提供不少于1份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的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3)投标人2012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4)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www.rebcenter.com)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 联 系 人:蒯东山 邮 箱:ah62124035@163.com 电 话:0551-62124035 传 真:0551-62124035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张欣 邮 箱:380870614@qq.com 电 话:18019957076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08wz | 开关电源及电源环境监控系统 | ||||
2 | 07wz | GSM-R无线系统 | ||||
3 | 01wz | 通信铁塔 |